今天(1月12日),山西省政府、省检察院和太原铁路局签订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协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山西省委相关负责人和太原铁检机关的全体干警共同见证了这一重大事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出席签订仪式,并代表高检院对多年来为推进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和移交工作付出心血的各方代表表示感谢,对山西省率先在全国第一个签订全面移交协议表示祝贺。
姜建初说,铁路检察院是国家基于铁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根据宪法和法律设立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深化铁检管理体制改革,将铁检机关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铁路检察制度、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姜建初指出,铁检机关移交地方,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铁检机关多年来在服务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铁道部党组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铁路局和铁路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铁路检察院要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加速完成铁检改革这一重要政治任务,尽快签订移交协议。同时,要紧紧围绕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立足点,为构建和谐铁路和平安铁路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中央、高检院的部署,这一次针对铁路检察机关重大改革的任务,是将铁路运输分院、铁路运输基层检察院与铁路企业全部分离,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一次性移交给驻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省级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一直属于铁路企业员工身份的铁路检察人员在经过一系列的门槛筛选之后,将整体变身为国家公务员,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检察权的独立与公正。进入2012年,随着此次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的全面移交,全国各个铁路检察院改革移交工作将在近期陆续完成。
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副部长陆东福专门致电祝贺,山西省委副书记金道铭,省委常委、副省长高建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等出席移交协议签订仪式。